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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镇委副书记涉强奸女下属续:案发地点在会客厅 |
| www.sinonet.org 2011-11-05 广州日报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核心提示:广东鹤山市桃源镇委副书记张志青涉嫌强奸女下属遭刑拘后,11月4日该案已被正式移交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处理。检察院将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对张志青实施逮捕。纪委官员称,因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具体案情暂不公布。
本报江门讯 昨日,本报报道《涉嫌强奸女下属镇委副书记被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案件已于昨日被正式移交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处理。鹤山检察院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对桃源镇委副书记张志青实施逮捕。
据桃源镇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案发时,由于使用了20多年的主体办公楼被鉴定为危楼,需进行加固维修,办公楼内的工作人员被分散到镇政府内各栋建筑办公。其中涉嫌强奸女下属的镇委副书记张志青被安排在案发的宿舍楼内办公,案发地点为员工宿舍前的会客厅。对于案发时发生的事情,该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情。
记者通过有关途径与受害人的家属取得了联系,但受害人家属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昨日,鹤山纪委的有关领导表示,由于案件目前已经进入了有关的司法程序,具体的案情暂不公布。但等检察机关对有关证据进行审查确认后,立即向公众公开。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net.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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