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数十名违法官员被刑事处理、锒铛入狱之后,广东省委向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中,公布了对茂名领导干部系列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嫌行贿买官人员159人的组织处理结果:降职8人,免职63人,调整岗位71人,提前退休1人,诫勉谈话16人。
这一结果,再次彰显了中央反腐“无禁区”、反腐“无时限”的决心和力度。
“逆淘汰”:基层党政组织瘫痪
在查处这场腐败案中,有一个细节令人印象深刻:广东省纪检部门立案调查茂名原市委书记罗荫国的当天,即赴他家里取证。办案人员惊讶地发现一个还未拆封的信封。仅仅几天前,为能提拔为茂港区区长而“跑官”的茂港区常务副区长谭某,刚刚送上约30万美金的贿金。信封里赫然附着谭某的简历和名片。他已经在副处位置待了8年。于是,谭某成为最后一个给罗荫国送钱买官的人,也成为罗荫国案第一个证据确凿的涉案人。
谭某的同学,一位在这场窝案中坚守节操的干部感慨:谭某经历挣扎,最终对“逆淘汰”的环境丧失信心。“其行可耻!其情可悲!”
在“上梁不正”的腐败之风下,茂名“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调动”的官场潜规则大行其道,进而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干部任用“逆淘汰”现象。
茂名案涉案人员职位之高、数量之多、性质之严重,在广东乃至全国罕见——
茂名原市委书记周镇宏和其继任者罗荫国、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原副市长陈亚春、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育英、原市委政法委书记倪俊雄等人“落马”,涉案人员包括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茂名市辖6个县(区)的主要负责人无一幸免,波及党政部门105个,其中159人涉嫌行贿买官。
沽之哉:官位有价如商圈
窝案爆发前的几年里,茂名买官卖官风气畅行,成为官员中半公开的秘密,民间甚至流传着从科长数十万元至副市长数百万元的“价目表”。
2014年2月,周镇宏被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周镇宏先后多次收受33人贿赂的人民币2464万余元,此外,还有折合人民币3700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2013年7月,罗荫国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据悉,1993年至2011年,罗荫国单独或伙同其妻子邹继芳收受64名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商人贿送财物,其犯罪金额合计过亿元。
在“一把手”的前后带动下,茂名官员买官卖官的行为异常疯狂。2012年7月,倪俊雄因受贿罪获刑15年,没收财产300万元和违法所得338万元。倪俊雄在任职茂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期间,利用提拔使用公安系统干部的机会卖官敛财。他的特点是小到两三万,大到上百万,大小通吃,来者不拒,甚至还采用了“相同条件下价高者得”的荒唐逻辑。
涉案者中有些基层干部的“从众”令人感喟。信宜有个镇长是中国农业大学毕业生,努力工作卓有成效,每次开干部大会都受表扬,但多年没有提拔。为了升任镇党委书记,他抵押贷款5万元,凑了20万元行贿,此后很快被提拔,却也因此受到处理。
据茂名市纪委办案人员介绍,茂名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李运容在任期间,无论是干部考察、调整,还是交流、提拔,她都要向相关干部收取“活动经费”,曾分别送给罗荫国等人共计21.5万元、港币15万元、美金2万元。
广东有逢年过节亲朋好友之间互赠红包的民俗。但在茂名,近10年中,民俗一度变成腐败官员行贿受贿的“障眼法”。“看似一个小小的红包,撂倒了茂名一大片干部。”茂名市委副书记廖锋说。
据了解,杨光亮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就大肆收受红包,尽管其当时所处的电白县属经济欠发达地区,但他每年收受的红包却能达上百万元。随着他的不断“高升”,红包数额也水涨船高,案发前他收受红包数额已达数千万元之巨。倪俊雄仅利用春节、中秋、端午等节日及家属生病住院的机会,就先后收受数十名民警包括人民币、港币在内的红包200多万元。
多米诺:“前腐后继”的两任“一把手”
茂名腐败成风,两任“一把手”的“率先垂范”作用恶劣。
茂名案发时,周镇宏已升任广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他被当地官员视为打开买官卖官“潘多拉盒子”的人,将所谓“市场逻辑”引入官场,是茂名窝案的肇始者。
茂名当地一些干部回忆,2002年至2007年,周镇宏任茂名市委书记时,曾被戏称为“周大炮”——因为他提出来的战略规划几乎都是“放空炮”,只停留在书面上、讲话里,根本没有落到实处。
“这样一个说空话、搞贪腐的人被重用,对罗荫国的刺激极大。到了他主政的时代,买官卖官就完全公开化、常态化了。”当地干部说。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net.org/